张伯清活着就行

杀人不过头点地

《当孔乙己爬出了咸亨酒店后》(2018.1.22)

(本来是无题的)

这天儿,竟比往些日子凉得快呢。我用那沾满污秽的手,紧了紧身上的破长衫,10年了,一直就和着的长衫。

长衫上已是补丁摞了补丁,脏污地连原本的色调都显不出了。

抬起手,不禁又感自己的垂息在世,是一双怎样的手,经历了何事的手,这手,形如那年母亲坟边上的枯树,黝黑,干老。指缝间沾着点点还带着泥腥躁子味的冬土,在干黑的皮肤映衬下倒是难以看出。指甲也因为爬行而被反掀,露出指甲覆盖下的红肉。这红的,配黑的,倒也漂亮。

我自嘲地笑了笑,可脸早已被冻僵,眨个眼都难。

望望前面,那间破败的草屋隐隐绰绰露了一角。

不远了,家就在前面。

我不断移动着便于我行动的草团子,缓缓地,向着那仿佛是乌有的草屋挪去。

近了,近了。

那一棵秃树下,就是家了。

冬风掠夺似地跑着,奔着,窜过这家门前,窜过那家屋后,最后在人的衣领里扎了窝。

不远处有几个小孩,光着腚拍着手,朝我这边笑着,喊着,听不清了。

眼前破败的门,推动时像破哨子那样,刺耳腐朽。

之后,寒风愈发猖狂,我总想去咸亨那边温碗酒,喝下肚,却终究是不能了。


再一年的中秋,咸亨的那块黑板上,仍然,并长久地,记着“孔乙己”这个名字,虽是刺眼,也沉重。

【End】

文|张富贵




说点事:我看手稿上记的是2018.1.1开始写这篇,然后就一直鸽鸽鸽鸽鸽鸽到2018.1.22写完的。就这几百字,就这,就这我还能鸽。

这篇文章总体来讲是失败的,因为当时的我只是把孔乙己他写得更惨了一点,并没有升华或是深剖主题。就很失败。而且毫无逻辑可言,你说说,哪家孩子大冬天的会在外面光腚?而且那个时候吧,最大的毛病就是喜欢自己造词,什么"垂息在世""泥腥躁子"呕呕呕。是我当时对自己的文笔不够自信才妄想通过造词来提高文章档次???

就很失败。不过跟前面那篇自产自磕的好很多👌🏼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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